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工程总体质量综合试验资料;隐蔽工程验收单;质量事故处理;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洽商记录竣工图;测量复核记录。
1.建筑工程质量计划预控管理:在实施预控管理的过程中,首先制定计划和编写相关材料在章程指导下,利用顾客反馈评估系统进行初步评估,最后形成与项目有关的流程蓝图。
3.工程建设阶段的施工质量管理:对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实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包括检查实施过程中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技术标准规定及需方的愿望,并对其提出完整、准确履行各质量职能的证据,以使需方满意并增强对其工程的质量信任感的全部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
3.施工最终产品的质量控制:工程验收和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