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管理范式,定义为由公共治理问题、公共治理主体、公共治理机制和外界环境相互作用而构成的社会系统;
2.在其百余年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公共管理学经历了三次核心管理范式的转变,即从初期的以“效率”为核心的公共管理到中期的以“公平”为核心的公共管理,再到近期的以“与市场相协调”为核心的新公共管理;
3.公共管理的范式转变的历史表明,公共管理的任务和形式总是由一定历史时期的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生产的组织形式决定和制约的。
公共管理者应具备较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素质。
政治觉悟是指公共管理者首先要承认党的地位,积极拥护党的政治主张,牢固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并认清党的大政方针。
政治素质是指公共管理者的政治立场和思想作风。
法律意识是指对法律的认识或认同,法律素质则是指掌握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
提高全体公民首先是公共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的要求和重要目标。
公共管理者应具备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性格思想品德是意识行为方面的。
也是政治道德方面的。
公共管理者的思想品德包含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四个基本要素,简称知、情、意、行。
人们常说,万事德为先。
具有高尚的思想品质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
最重要的问题为:
1.服务原则:“服务精神”是公共行政管理的本质和灵魂。
“服务”之所以成为公共行政管理的灵魂,根本在于服务本身与政府管理密不可分,二者血脉相连:“管理就是服务”、“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
2.依法管理原则:法治是一种特定的治理国家的方式,法律高于任何权威,国家公共事务的治理必须依据法律的规范进行,任何公共权力都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个人、组织和集团。
3.公开透明原则:基本要求和核心思想是政府掌握的个人与公共信息向社会公开。
4.管理高效原则:一方面,公共行政管理要追求高效率,另一方面,公共行政管理还要追求高效能,效能是衡量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