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婚姻的习俗:一夫一妻是瑶族的基本婚姻制度,同氏族5代以外即可开亲,不与外族通婚。
对歌是青年男女恋爱的主要方式,婚姻的决定权在父母。
瑶族家庭的习俗:个体家庭是构成村社的基本单位。
各个独立家庭中以男性长者为家长;父不在长兄为尊弟兄成婚后,在舅父主持下分家另立门户、家庭财产均分、非入赘女婿和非婚子亦有权分享。
瑶族命名的习俗:名字除有和汉族一样的乳名、成人名外,还有特殊的法名。
乳名多以排行或聪颖、敏捷的小动物而定,如老大、老五、小猫等。
成人名是为人学和与外族交往而取的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