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于邻居协调,无效后可以报警起诉,从2006年3月起开始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社区宠物豢养管理规定:
1.规定中所指宠物为住户合法饲养的狗、猫、鸟类等,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如鸡、鸭、鹅、羊猪、兔、牛、马等;
2.凡本小区饲养犬类的养犬人必须持有动物防疫站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注册,领取养犬登记证,并保证每年检查一次;
3.养犬人须持有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到物业公司进行登记备案,否则视为无证豢养,对无证犬、无登记犬,物业公司有权收缴并将其逐出本小区或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