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是一种方法论,而可知论是认识论。
辩证法即思辩与实证相统一的方法。
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辩证法的发展有一个过程。
辩证法发展的第一阶段是通过辩论达到真理,是辩证法发展的思辩阶段;第二阶段是揭示宇宙发展的普遍规律,是辩证法发展的实证阶段;作为思辩与实证相统一的第三阶段是前面两个阶段的综合,即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阶段。
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辩证法即对称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的最高阶段。
一切唯物主义者和彻底的唯心主义者都主张可知论。
旧唯物主义者虽然坚持可知论,但是不了解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懂得认识是一个能动的辩证过程,没有科学地解决世界何以可知的问题。
彻底的唯心主义者,如黑格尔,也肯定世界是可知的,但其可知的本意是指“绝对观念”可以自我认识,颠倒了物质和意识的真实关系,也没有正确解决现实世界的可知性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第一次将实践的观点和辩证法引入认识论,科学地阐述了世界的可知性问题。
劳动产品必须具有满足人们某种使用需求的属性,才会有使用价值。
有些劳动产品生产出来就是没有任何用处的,比如完全的废品,它根本不能满足指定的使用需求。
所以,使用价值是一切劳动产品共有的属性这一判断本身就是假命题。
正确的说法应当是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一切商品共有的属性。
一种物品如果没有使用价值,即使人们为它付出了劳动,也没有价值。
一切发声体都在振动,正确。
振动物体都在发声,错误。
解析:后者之所以错误是因为现行的八年级教材中,把声波分成:超声波、次声波和可闻声,说振动都在发声,指是可闻声,但振动可以发出超声波、次声波,不一定就是能听到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