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
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在我国《教育法》第二章中对学校教育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对其他的教育基本制度如:义务教育制度、国家教育考试制度、职业教育制度、成人教育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学位制度、教育督导制度、教育评估制度做出了规定。
学校教育制度是“一国教育的主体”在教育制度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与作用。
学制类型是由学制的结构决定的,由于划分的标准与方向的不同而表现出来不同的形式。
这里的划分的标准指的是纵向的划分的标准或横向的划分的标准。
划分的方向指的是自上而下的划分,还是自下而上的划分。
现代的学制由两种结构构成:一是纵向划分的学校系统,一是横向划分的学校阶段。
不同的学制只不过是这个系统性与阶段性的不同的组合。
由纵向学校系统占绝对优势的学制结构就是双轨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