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大全> 列表
人身保险的利益来源有哪些
时间:2025-06-21 16:15:26
答案

保险期限较短,保险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所从事活动的危险程度越高,应交的保险费就越多,但对被保险人的年龄和身体状况没有严格限制,一般人身伤害保险中都规定,凡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精神病、癫痛病患者,不能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死亡保险金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 残废保险金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保险标的都是人的生命或身体,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不能用货币估价,所以保险金额不是由保险标的的价值确定,而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如何界定
答案

根据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1.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2.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3.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4.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和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

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人身保险的特点
答案

1.定额给付性质的保险合同;

2.长期性保险合同;

3.储蓄性保险;

4.不存在超额投保、重复保险和代位求偿权问题。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伤残、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推荐
© 2025 雅普电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