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种情况,盘盈和盘亏。
第一,发现盘盈时 :当清查发现存货盘盈时,应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将盘盈存货项目的价值记入“原材料”、“生产成本”、“库存商品”等账户的借方,同时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的贷方。
“生产成本 ”账户用来反映的存货是指车间在产品。
报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
第二,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处理当发现存货盘亏或毁损时,应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的借方,同时记入“原材料”、“生产成本”、“库存商品”等有关存货账户的贷方。
存货盘亏的原因:
1.计量差错导致的盘亏;
3.由于管理人员工作失误导致存货的短缺或毁损;
4.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毁损。
存货正常损耗分两种情况:一是购进存货时在运输途中的损耗,根据购销合同列明的“合理损耗”范围界定是否“正常”,该损耗部分的成本计入外购存货的成本,不得扣除(即存货总成本不变,增加实际入库存货的单位成本)。
二是库存存货发生的损耗(盘亏),应分析发生损耗的原因,如果是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或存货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计算错误造成的,属于正常损耗。
存货的两种盘存制度分别为: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
1.永续盘存制也称“账面盘存制”,是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加或减少,都必须根据会计凭证逐笔或逐日在有关账簿中进行连续登记,并随时结算出该项物资的结存数的一种方法。
2.实地盘存制也称“定期盘存制”,是对各项财产物资,平时在账簿中只登记增加数,不登记减少数,月末根据实地盘存的结存数来倒推当月财产物资的减少数,再据以登记有关账簿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