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届生拿着学校下发的报到证。
2、应届生生收到公务员的录取通知书时,请拿着报到证与录取证一起进行改派。
3、两证一起到学校开证明,让老师开证明,说学生已经考上公务员了。
4、拿着以上所有的材料,再到当地教育厅毕业生办公室进行改派即可。
编制考试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职业高中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一、招聘对象:2018年毕业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其中,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在基层服务期满后方可报考。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岗位要求确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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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职业高中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普通小学、幼儿园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普通初中和高中(含职业高中)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招聘岗位对于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1.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考试时如有作弊行为的,将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通报给招生单位和考生的用人单位或学校,且其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情节严重的,最高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1至3年的处理。
情况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供高等学校、招生单位及用人部门查询。
一旦考试诚信档案记录有了不良记录,将成为终生污点,不予撤销。
2.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