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表现的思想是:富国强兵,加强皇权。
具体来说,商鞅自卫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当时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农民两大对立的阶级的产生。
新兴军功地主阶级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从而引起了社会秩序的变动。
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
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
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
主要内容如下:废井田 开阡陌(为田开阡陌而封疆)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
“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
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
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依法律形式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
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废除了井田制,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促进了经济发展;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特权,壮大了地主阶级的力量;加强中央集权,巩固了统治;维护了社会稳定;增强了秦国实力,为统一奠定基础;严刑峻法和文化高压政策在一定条件下会激化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