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级建造师考过后应及时进行注册,注册有效期是3年,没有及时进行注册,超过了三年,再次进行注册时必须提供继续教育的证明。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
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2.若三年内未参加继续教育,则二级建造师过期,即作废。
3.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若需继续执业,则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4.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