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在原学校复读:原学校将负责处理档案相关事宜。
二、学生在其他学校复读:在原学校通知学生可自提档案时间段内,学生需携带可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证件,至原学校教务处或档案室或当地教育局自行提取档案,提取档案后,邮寄至复读学校招生办处或者在复读学校开学前学生自行保管,入学时交予复读学校招生办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