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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时间:2025-06-14 23:45:14
答案

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规定:

1.劳动保护用品由公司统一制定发放标准,各部门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上报,增加劳保用品发放明细,经部门经理、总经理 审核后方可增加发放;

2.公司每季度统一按各部门人数标准发放劳保用品,由有关负责人统一从总公司领取后发放到个人;

3.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与酒店服务的需要,按照标准规 定发放;

4.各部门以主要从事的工种为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各部门有关负责人按月份统一从公司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后按本部门的实际需要分发劳动保护用品;

6.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因病事假、离职等超过一个月以上者,部门有关负责人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个人明细账上将 使用期限相应延长;

7.对于低值易耗品如:线手套、 橡胶手套等,由部门管理负责人按实际操作需要发放。

劳保用品,安全防护品的区别
答案

劳保用品是对人体从头到脚安全保护的产品。

安全个人防护用品是指作业者在工作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个人随身穿戴的用品。

在作业环境中尚不能消除或有效减轻职业病危害害因素和可能存在的事故因素时,劳动者佩戴有效的个防护用品则是主要的防护措施。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案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标准:1、本规定适应于局机关工人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2、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3、局下属单位和部门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自行确定发放标准。

经费由各单位和部门负担。

4、局机关其他岗位的在岗职工因工作确需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发给,其经费在各科室办公经费中开支。

5、因特殊情况需提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工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局办公室审核报局长批准后可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

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局办公室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拟定标准报局长批准。

但发放标准及周期不得超过本规定中的主要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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