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的规模标准为: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如下:
1.按建设性质分:基本建设项目分新建、扩建、迁建、恢复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分挖潜、节能、安全、环保工程。
3.按投资规模分:基本建设项目大型、中型、小性,更新改造项目分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
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已依法取得。
3.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获得批准。
4.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5.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6.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及工程量清单。
7.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已(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