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田联竞赛规则第171条“跳高”规定,跳高比赛的名次根据每名运动员最好的一次试跳成绩进行排定,如果出现选手最好成绩相等,需按以下规定评定名次:第一,出现在成绩相等的高度上,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第二,如成绩继续相同,以试跳失败次数比较少者名次在前;第三,如成绩仍然相同,当涉及第一名时再进行决定名次的比赛,其余名次并列。
跳高比赛前几天还是多练习助跑
1.要有弹性
2.始终保持高重心
3.反复练习,找到自己的固定节奏起跳
4.最后两步要小,要迅速,起跳腿充分蹬地
5.摆动腿迅速向上摆
6.双手向上带过竿
7.身体充分腾空后,摆动腿迅速跨过横杆
8.起跳腿向上抬,收过横杆
<跳高项目的比赛如有成绩相等时,应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
如次优成绩相等,则以第三优成绩判定,余以类推。
如仍相等,并涉及第一名者,则令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进行新一轮试跳,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若不涉及第一名者,则运动员比赛名次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