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具备建筑工程行业设计资质的企业,可承担相应范围相应等级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等专项工程设计业务,不需单独申请以上专项工程设计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标准:
1.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到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3.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到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4.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2项;
5.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到30米的建筑工程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