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训为诚信、仁爱、睿智、强健;
2.苏州市实验小学创办于1905年,位于苏州市南门人民桥下,是中国近代建立最早的实施现代教育体制和教学方法的示范实验小学,学校占地面积16700平方米,拥有塑胶运动场,室内体育馆,游泳池,综合教学楼,多功能信息楼等,还拥有位于吴县镇湖镇,占地200余亩的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学校为六轨制,目前有64个小学班,近3000名学生,截止2011年年底在编在册共257位教职员工;
3.学校的教育理念是学校的灵魂,对于学校工作、教师工作的开展都有着指导意义,因而十分重要,在新的历史时期,该校秉承百年治校传统,根据学校现实发展情况,以素质教育思想、新课程理念为指导,确立并实践 “以学生为本”教育理念,统领学校工作,“以学生为本”教育理念的确立,对该校落实新课程标准,实施素质教育和实现教育现代化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5月19日至5月20日。
1. 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
3. 适龄儿童的婴儿出生证;
4. 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5. 其他证件。
对于具有苏州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即可。
对于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提供有效证件到暂住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有效证件分别是: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住证明,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的相关工作证明,其中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