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压深度至少五厘米,但应避免超过六厘米。
对于儿童包括婴儿至青春期开始的儿童,按压深度为胸部前后径的三分之一,相当于婴儿四厘米,儿童五厘米,对于青少年应采用成人的按压深度,即五至六厘米。
1.评估和现场安全。
2.启动紧急医疗服务并获取AED。
3.脉搏检查。
4.胸外按压。
5.开放气道。
6.人工呼吸。
7.AED除颤。
心肺复苏术亦称基本命支持,是针对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心搏骤停,在4至6分钟内所必须采取的急救措施之一 。
目的在于尽快挽救脑细胞在缺氧状态下坏死,因此施救时机越快越好。
心肺复苏术适用于心脏病突发,溺水,窒息或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之意识昏迷并有呼吸及心跳停止之状态。
心肺复苏操作标准流程具体如下:判断意识是否存在:判断有无自主呼吸,;口对口吹气:判断脉搏是否消失、胸外心脏按压;启动EMS系统:(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系统) 患者如无反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及时启动EMS系统;报警寻求帮助:如现场只有一名抢救者,应同时高声呼救、寻求旁人帮助。
《2005年国际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建议:如发现患者无反应,应立即打电话,启动EMS系统,但对于溺水、创伤、药物中毒及8岁以下儿童,先进行徒手CPR一分钟后,再打急救电话求救。
部分心肺复苏的注意事项如下:
1.人工呼吸送气量不宜过大,一般不超过1200毫升,胸廓稍起伏即可。
吹气过程要注意观察患者气道是否通畅,胸廓是否被吹起。
2.胸外心脏按术只能在患者心脏停止跳动下才能施行,按压时,手掌掌根不能离开胸壁。
3.口对口吹气和胸外心脏按压应同时进行,严格按吹气和按压的比例操作,吹气和按压的次数过多和过少均会影响复苏的成败。
4.胸外心脏按压的位置必须准确。
胸外按压时肩、肘和腕在一条直线上,并与患者身体长轴垂直。
5.施行心肺复苏术时应将患者的衣扣及裤带解松,以免造成身体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