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达方式:记叙、描写、抒情、说明、议论 ;
2.表现手法:象征、对比、烘托、设置悬念、前后呼应、欲扬先抑、托物言志、借物抒情、联想、想象、衬托;
3.修辞手法:比喻、拟人、夸张、排比、对偶、引用、设问、反问、反复、互文、对比、借代、反语;
4.记叙文六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
5.记叙顺序:顺叙、倒叙、插叙;
6.描写角度:正面描写、侧面描写;
7.描写人物的方法:语言、动作、神态、心理、外貌;
8.描写景物的角度:视觉、听觉、味觉、触觉;
9.描写景物的方法:动静结合、概括与具体相结合、由远到近;
10.描写方式:正面、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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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叙述方式:概括叙述、细节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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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明顺序:时间顺序、空间顺序、逻辑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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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说明方法:举例子、列数字、打比方、作比较、下定义、分类别、作诠释、摹状貌、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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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说情节四部分:开端、发展、高潮、结局。
1.表达方式有记叙、描写、抒情、说明、议论等;
2.表现手法有象征、对比、烘托、设置悬念、前后呼应、欲扬先抑、托物言志、借物抒情、联想、想象、衬托等;
3.修辞手法有比喻、拟人、夸张、排比、对偶、引用、设问、反问、反复、互文、对比、借代、反语等;
4.记叙文六要素有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等;
5.记叙顺序有顺叙、倒叙、插叙等;
6.描写角度有正面描写、侧面描写等,描写人物的方法有语言、动作、神态、心理、外貌等,描写景物的角度有视觉、听觉、味觉、触觉等;
7.描写景物的方法有动静结合、概括与具体相结合、由远到近,描写方式有正面、反面;
8.叙述方式有概括叙述、细节描写,说明顺序有时间顺序、空间顺序、逻辑顺序;说明方法有举例子、列数字、打比方、作比较、下定义、分类别、作诠释、摹状貌、引用;
9.小说情节四部分有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等。
下定义是一种用简洁明确的语言对事物的本质特征作概括的说明方法。
下定义是说明文常用的说明方法。
下定义必须抓住被定义事物的基本属性和本质特征。
作诠释指文章中对事物的性质和特征进行解释的一种说明方法,作用是具体形象地说明了事物的特点,便于读者理解。
区别:
1.下定义要求完整,即定义的对象与所下定义的外延要相等,并且要从一个方面完整地揭示概念的全部内涵。
作诠释并不要求完整,只需揭示概念的一部分内涵,并且解释的对象与做出的解释外延也可以不相等。
2.作诠释不仅可以用来解释概念、定理、定律等,也可以用来解释事物或事理的性质、特点、功用和原因等。
3.作诠释的语言虽不像下定义要求严格,但也须简明、准确、通俗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