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液体按闪点的高低分为三大类:
1.低闪点液体,指闭杯试验闪点低于零下十八摄氏度的液体,如汽油、乙醚、丙酮等。
2.中闪点液体,指闭杯试验闪点在零下十八摄氏度至低于二十三摄氏度的液体,如原油、强力胶等。
3.高闪点液体,指闭杯试验闪点在二十三摄氏度至六十一摄氏度的液体,如煤油、碘酒等。
1.灭火时多选用抗溶性泡沫、干粉、卤代烷等灭火剂,如果使用普通蛋白泡沫,则应加大泡沫供给强度,不间断喷射,直至扑灭燃烧;
2.根据实际情况可用大量水稀释燃烧液体,直至燃烧停止;
3.泄漏可燃性易燃液体燃烧,可以才用筑提堵截、挖沟导流等方法,还可以使用大量的水稀释,致使其熄灭燃烧,同时还要降低易燃液体蒸汽挥发,避免发生复燃或爆燃危险;
4.可溶性易燃液体因本身包含氧、含碳量较少,燃烧时火焰呈蓝色,有时不宜被人发现,所以在灭火时要注意避免流淌燃烧液体伤人。
易燃液体:凡在常温下以液体状态存在,遇火容易引起燃烧,其闪点在45°C以下的物质叫易燃物质。
其特性有:蒸汽易燃易爆性,受热膨胀性,易聚集静电,高度的流动扩展性,与氧化性强酸及氧化剂作用,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等。
在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中属于第三类:易燃液体,在使用时须远离火源、热源、电源。
易燃液体的燃烧是通过其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可燃混合物,达到一定的浓度后遇火源而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