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丢失后,为最大程度地维护消费者利益,应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固定证据。
保存好面单、快递公司网站上的物流记录、向快递公司维权的记录等。
查清快递遗失的原因,判断快递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过错。
第二、如选择了保价并支付了保价费,可以根据保价条款索赔。
这时需要重点是证明托寄物的价值。
但存在上文中两种例外情况,难以直接衡量,需要具体情况分别判断。
第三、如果未选择保价,且货物的实际价值超出了限制赔偿额的条款,快递公司通常不会按照实际价值赔偿。
最好聘请律师介入维权,通过律师函或者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最后,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在选择快递服务时,最好选择投诉少、信誉度高、服务好、经营规范的快递公司。
要详细阅读快递单背面的合同条款内容,清晰地填写快递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位、价格、金额、时间、取货方式等,并妥善保管有关单据。
对快递贵重物品或易损坏物品时,应尽量选择保价投递,并明确违约责任。
只有做好预防措施,才能在权利受损时最大程度地降低损失,得到赔偿。
方案一:网购包裹丢失,直接找卖家,卖家会自行处理:补发或退款。
如卖家不予处理或处理不满意,网购平台官方介入。
方案二:私人邮寄包裹。
首先寄件方提供邮寄单及有效证件到当地快递点进行索赔处理。
方案三:快递公司索赔结果不满意,或快递公司无法按照事先约定赔偿的情况,可以司法介入。
索赔标准:快递公司均有规定,按照寄件时约定的赔偿条款进行索赔即可。
如就赔偿条款与快递公司产生争议时,可参考以下标准:附录1《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