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
1.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2.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3.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的;
4.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内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扣留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