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由普通优先股和普通股漫画股以其可分配的股利来保证优先股的股息收益率,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类似举债集资的形式。
2.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设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剩余利润的分红,也不享有除自身价格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如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优先股会有损失的。
3.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相对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
4.大多数优先股股票都附有赎回条款。
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
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种: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未给付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
2、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
当企业利润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还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参与优先股”。
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非参与优先股”。
3、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
可转换的优先股是指允许优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把优先股转换成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
4、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收回优先股。
可收回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该类股票的公司,按原来的价格再加上若干补偿金将已发生的优先股收回。
当该公司认为能够以较低股利的股票来代替已发生的优先股时,就往往行使这种权利。
股利是包含在净利润中。
股利是属于用税后利润分配给投资者的,所以股利是包含在净利润中,若是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则其包含在财务费用当中。
优先股股利,是指企业按优先股发放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约定的股息率或金额发放给优先股股东的报酬。
由于优先股股东拥有股息分配的优先权,因此,普通股股东分派股利时,要以付清当年或积欠的优先股股利为条件。
优先股股利的分派必须在普通股股利的分派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