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寒假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17日至2月26日,共计41天。
教学部、系组织教师于1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11日完成试卷批改和成绩登记工作。
11日学院年终总结暨表彰大会结束后,没有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即可安排离校轮休,有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在实践教学任务完成后再安排轮休。
机关各部和后勤集团于1月12日后安排员工轮休。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星期六),教职工于当日正式上班。
27、28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29日(星期一)在校生正式上课。
是学校开结束会的那一天。
1.外省市户口学生迁入本市并准备在本市就读转学手续:须持学生本人迁入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管片学校申请。
因管片学校班级容量过大不能接收的可与其他学校联系。
2.从境外、国外回到本市就读转学手续:须持学生本人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有关学习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管片学校申请。
3.学生随家长实际居所离学校过远,如乘公交车单程超过一小时以上,在原校就读确有困难转学手续:家长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原校签署同意转出并在转学联系表上加盖公章。
小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流程: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3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