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相对,一般指教育者而言,即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教育中主客体的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教育客体:和“教育主体”相对,一般指教育者的对象,即受教育者在受教育过程中主体(包括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认识的对象。
学生是教育的中心和灵魂,学校是教育人的场所,教师是实施教育的执行者,学生是教育的对象,是教育者通过各种教育方式达到教育目的的最终目标,因此,教育的中心和灵魂都是学生,教育的本质就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
离开了学生这个特定的对象,教育就失去了意义。
教育价值就是指教育活动的有用性或者说是"效用",是人们有意识的掌握、利用、接受及享有教育时,对教育活动有用性的看法和评价。
在审视和判断教育的价值时,人们总是以一定的利益和需要为根据的。
教育是人自己形成自己的活动,是人的价值的自我形成。
教育的价值就在于发现、挖掘、发挥、形成、引导、限定人的价值。
精神价值是人的最高价值,是人的价值与其他事物的价值的根本区别,其实质是知识、能力和思想品德的价值。
教育形成人的价值就是要通过有价值的知识、能力和品德的教育形成人的精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