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发生在小型出租车的抢劫案件,大多是犯罪分子以租乘为名,骗司机将出租车开到偏僻无人的地方后,针对司机行抢,或者同时抢劫司机驾驶的出租汽车。
这种抢劫犯罪不是针对众多乘客实施的,因此,不同于威胁众多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犯罪案件,故不能根据刑法第263条第二项规定,认定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1.出租车公司成分比较复杂。
个体、私营、集体、国有、三资都有。
2.以北京为例,有4000辆个体出租车;首汽、祥龙这样的国有企业;同时也有华泰一些集体企业(乡镇政府)还有很多私营的企业。
3.每个城市略有不同。
比如上海的几个大公司,巴士、强生等等,全部都是国有企业。
这些公司的出租车每3天就要回公司开会一次。
管理也是比较好,拒载等情况比一些其他城市少很多,车容车貌也比较好。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区域科目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知识测试。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编制,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导下编制,直辖市所属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直辖市所属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