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力性原则。
量力性原则又称“可接受原则”,指教学与儿童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原则,从儿童发展的实际可能性出发,使教学的任务、教材内容、方法和组织形式是儿童可接受的,既不要负担过重,也不能轻而易举,要高于儿童现有水平,保持一定难度,要在能力尚处在形成状态的“最近发展区”内,引导儿童经过努力去解决问题,贯彻这一原则,要准确了解和估计幼儿接受能力和智力体力发展水平,采取合理教学结构,恰当地由近及远、由已知到未知、由简单到复杂、由易到难、由具体到抽象、由部分到整体地进行教学。
跳的偏旁为“足”字旁,所以它的意思与脚有关。
偏旁是合体字的构字部件。
古代人把左右结构的合体字的左方称为“偏”,右方称为“旁”,如今合体字各部位的部件统称为偏旁。
汉字绝大部分是形声字,由形旁和声旁组成,所以,“偏旁”,主要包含形旁和声旁两类。
如“语”字,由“言”和“吾”两个偏旁组成;“盆”字由“分”和“皿字底”两个偏旁组成;“问”字由“门字框”和“口”两个偏旁组成。
因此偏旁部首一般与该字的意思有关,而跳的偏旁为足,足代表的是脚,所以跳与脚有关。
维果斯基认为学生的发展有两种水平:一种是学生的现有水平,指独立活动时所能达到的解决问题的水平。
另一种是学生可能的发展水平,也就是通过教学所获得的潜力。
两者之间的差异就是最近发展区。
教学应着眼于学生的最近发展区,为学生提供带有难度的内容,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挥其潜能,超越其最近发展区而达到下一发展阶段的水平,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下一个发展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