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也属广义的法律。
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部门。
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依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的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依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的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国务院制定的叫行政法规。
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叫地方政府规章。
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叫部门规章。
省级及以下政府没有制定规章的权力。
省级的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叫地方性法规。
以上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适用范围不同。
出自“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是孟子《离娄上》的一句名言。
意思是说:像从前离娄那样精明的眼睛,公输般那样的巧匠,不凭借规和矩,是画不成方形和圆形的。
“规”和“矩”都是古代的画图工具,“规”类似于今天的圆规,“矩”类似于今天的直尺,所以没有“规”和“矩”是画不成方形和圆形的。
引申意义是:做任何事都应有一定的准则约束,否则是做不成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