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于越,战国时齐国博士,秦朝时曾任仆射。
李斯和淳于越是一对好兄弟。
秦始皇三十四年置酒咸阳宫时,他建议实行分封,以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遭丞相李斯驳斥。
当时身居相位的李斯,为了迎合秦始皇统一言论的需要,上表焚书,当即遭到太子老师、博士淳于越的反对。
李斯意识到,焚书之议势在必行,却又担心淳于越强谏惹祸,想方设法劝导他,可是淳于越还是触犯了律令。
在李斯的袒护下,淳于越免于死罪,革职回乡。
为了保护储君,在回乡路上,他又为扶苏代言,泣血上表,谏阻焚书,终于招来杀身之祸。
在刑场上,监刑官李斯和死囚淳于越互吐心声,阐明各自的人生观。
淳于越舍生取义,与诗书共存亡,死得坦然;李斯保住了禄位,却遭受天下读书人的唾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