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1.中国五级行政机构,中央省地级市县、区乡镇,县区是同级的,40万人口以下的县撤县设区须具备两个条件:非农人口达到12万;全县财政收入超过6000万;
2.区:在中国拥有特殊的自治权利,特别是特别行政区自治区是对于少数民族而设立的现行行政区划根据中国宪法(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3.自治县是相当于县的民族自治地方。
此外,相当于县级的行政区域还有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工农区、林区。
市是省、自治区内人口较集中,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较重要的城市。
市人民政府为一级地方行政组织。
它可属于省、自治区,称省辖市,相当地区级。
也可属于自治州,或由省、自治区委托其派出机构“地区”、“盟”管辖,称地辖市,相当县级。
乡级行政区中国农村基层行政区域,由县级行政区管辖镇通常是县行政机关所在地,或是农村工商业较集中的地区。
教育督导是对我国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和帮助的机构,目的在于加强国家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全面管理,从而保障教育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县区教育督导要依据国家督导评估方案组织对高中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督导评估,组织对基础教育领域的体卫艺工作、校舍建设工作、义务教育保障工作等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宗旨:提高教学质量。
业务范围:对教育行政工作的督导和对学校教育工作的督导。
任务:
1.督政:是对教育行政及其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就学校而言,是对学校的领导与管理、财政与教学设备、教职工与校舍以及政府办学的精神是否得到贯彻执行等“行政性”的内容的督导和评估,看他们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是否有效地对学校进行了科学的管理。
2.督教:是对教师教育教学的督导,通过对教师们教育教学的态度、教育教学的科学性,以及具体的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督导。
在这方面的督导,主要是为了看教师是否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教师职业道德;是否具备在专业知识和能力方面的素质;是否能正确分析、加工、传导教育影响。
对教师的督导,目的在于调节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使它更加科学、合理,且富有教育价值。
3.督学:把学生在精神、道德、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发展作为督导的重点。
督导员深入课堂,通过听课、观察教学及学生在课堂上的反应,和对学生的考试考核成绩结果的分析,以此了解学生学习程度和学习态度,鉴别他们对功课的理解程度和在不同环境下运用知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