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小的时候,练字十分刻苦。
据说他练字用坏的毛笔,堆在一起成了一座小山,人们叫它笔山。
他家的旁边有一个小水池,他常在这水池里洗毛笔和砚台,后来小水池的水都变黑了,人们就把这个小水池叫做墨池。
长大以后,王羲之的字写得相当好了,还是坚持每天练字。
有一天,他聚精会神地在书房练字,连吃饭都忘了。
丫环送来了他最爱吃的蒜泥和馍馍,催着他吃,他好像没有听见一样还是埋头写字。
丫环没有办法,只好去告诉他的夫人。
夫人和丫环来到书房的时候,看见王羲之正拿着一个沾满墨汁的馍馍往嘴里送,弄得满嘴乌黑。
她们忍不住笑出了声。
原来,王羲之边吃边练字,眼睛还看着字的时候,错把墨汁当成蒜泥蘸。
王羲之7岁练习书法,勤奋好学。
17岁时他把父亲秘藏的前代书法论著偷来阅读,看熟了就练着写,他每天坐在池子边练字,送走黄昏,迎来黎明,写完了多多少少的墨水,写烂了多多少少的笔头,每天练完字就在池水里洗笔,天长日久竟将一池水都洗成了墨色,这就是传说中的墨池。
王羲之练字专心致志,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
他吃饭走路也在揣摩字的结构,不断地用手在身上划字默写,久而久之,衣襟也磨破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一次,他为人写一块匾在木板上写了几个字样,送去叫人雕刻。
刻工发现字的墨渍竟渗入木板里面约有三分深。
于是人们常用“入木三分”的成语来形容书法笔力强劲,后来用它来比喻对事物见解、议论的深刻。
《十七帖》是著名的王羲之草书代表作,因卷首由“十七”二字而得名。
原墨迹早佚,现传世《十七帖》是刻本。
唐代张彦远的《法书要录》记载了《十七帖》原墨迹的情况:“《十七帖》长一丈二尺,即贞观中内本也,一百七行,九百四十三字。
是煊赫著名帖也。
太宗皇帝购求二王书,大王书有三千纸,率以一丈二尺为卷,取其书迹与言语以类相从缀成卷。
”王羲之,字逸少,琅邪临沂人,尝官右将军,故世又称“王右军”,是东晋著名书家,有“书圣”之称。
永和七年拜右将军、会稽内史之职,在任四年。
永和十一年辞官,居山阴,与诸名士游于山水之间,风流蕴藉,以虚旷为怀。
据《晋书》本传谓其卒年五十九岁,但未记何年,故其生卒世传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