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财税[2012]15号的规定,可以抵减增值税只能是技术服务费。
网上认证、远程抄报服务费不属于技术服务费,所以不能抵减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15号的规定,可以抵减增值税只能是技术服务费。
网上认证、远程抄报服务费不属于技术服务费,所以不能抵减增值税。
网上认证初始密码,各地没有统一的,可以尝试以下几个:123456、000000、111111,如果以上三个都无效,就需要联系网上认证的服务单位获取。
网上认证,一般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发票的网上认证,是指纳税人通过发票专用扫描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货运发票抵扣联上主要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金额、税额、发票上的84位密文、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进行采集识别,转换为电子信息加密后通过互联网传输给国税机关,经国税机关的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进行84位密文解密还原与发票明文上进行自动比对,生成认证结果,并将认证结果回传给纳税人的一种认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