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修订完善了宪法 。
3、发展完善了立法体制 。
4、改革完善了司法制度 。
5、发展了公民人权保障法制。
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法治若不以民主为实质和灵魂,若不是对人民群众的全部社会权利与责任予以落实和保障,就难免成为少数人的特权,难免沦落为人治主义的强力工具。
民主若不以法治为根本形式,通过系统的程序和规则落实为法制,民主就只能停留在愿望中。
民主与法治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与基本内容,是实现中国梦的双翼。
民主为法治奠定基础,法治为民主提供保障,这也正是现代民主法治所追求的目标。
法治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为民主创造可操作的、稳定的运行和发展空间,为民主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以民主机制形成的法律制度,更能体现公共利益的导向,使法治为保障人权、自由及促进人们的幸福生活服务。
变化:第一次由私有经济占优势变为公有制经济占绝对优势,计划经济体制开始形成;第二次由单一公有制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原因:三大改造的完成,苏联模式(或斯大林体制)的影响。
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改革开放的决策,农村和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
地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新力量。
作用:
1.新社会阶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促进共同富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作为改革开放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呈现快速增加的态势,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突出。
新社会阶层是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按照2015年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规定,主要由“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组成,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
21世纪初新的社会阶层大约有5000万人。
加上在相关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总人数约
1.5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