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刑法有许多,具体介绍如下几种:
1.死刑。
此外,明清时期的死刑执行方面还有一些更加残酷的方式,如“剥皮实草”、“灭十族”、戮尸等。
清朝针对死刑还有一个独特的制度,即斩立决和监候制度。
2.充军刑。
“充军”创制于明代,但是不以充军为本罪。
清朝的充军则作为流罪的加重刑,并以充军为本罪。
而且充军的条目也较明代增加。
3.发遣刑,这是一种比充军重的刑罚。
明代时只限军官和军人,永不得回原籍。
清时则包括犯徒罪以上的文武官员,还可以有机会放还。
4.枷号,是明朝首创的耻辱刑。
在明代还变成一种致命的酷刑。
清时对一些伦理性和风化犯罪,用此法。
木马刑,满清十大酷刑之一。
据说是惩罚古代女性红杏出墙或者不贞用的。
木马刑木马刑刑具像是普通的自慰工具的东西.用刑时,把这个马鞍套在马上,再让女子坐在刑具上,马走动时中间的木阴茎就会向上伸,长度远远超过女性阴道的深度,一直刺破内脏,慢慢流血而死。
1.剥皮: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2.腰斩: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的刑罚;
3.车裂:即五马分尸,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4.俱五刑: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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