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展具有普遍性,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灭亡。
要求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2.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事物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要求我们既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积极鼓励、热情支持和悉心保护新事物成长;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
3.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要做好量的积累,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联系观、发展观、矛盾观和创新。
联系观包括联系的普遍性原理、联系的客观性原理、联系的多样性原理、联系的条件性原理、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原理、系统和要素关系原理;发展观包括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原理、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原理、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原理、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矛盾观包括对立统一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原理、矛盾的特殊性原理、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原理、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创新包括辩证否定观原理、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原理。
1.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2.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3.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对立与根本分歧;
4.新生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5.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关系;
6.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7.内因和外因的关系;
8.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9.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
10.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