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1.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
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2.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
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3.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
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等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资质是由工商局批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一个分级标准。
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取消不是不需要建造师,而是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和建造师的详细介绍如下:
1.建造师: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1834年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英国。
建造师的含义是指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综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2.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建筑行业的专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物建筑业相关工作。
根据国务院2014年8月1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取消了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总之,建造师是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的前提,目前国家已经取消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