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德哲学体系中,道德哲学是其实践理性的核心内容。
按照康德的解释,他的道德哲学是以“至善”为目的的,即人在自由意志的基础上,出自义务或职责,自愿地执行道德法则。
这样的行为之所以“至善”,就在于它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与任何爱好、愿望、需求、利益或结果无关,而纯粹是为了“至善”。
康德把这样的道德法则概括为这句名言,“你这样行动,使你意志的准则始终能够同时成为普遍立法的原则”。
这就是康德的“无上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