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故国家承认其学历。
简介: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重要作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出校门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自考全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 学历考试 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