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圆明园在当时西方,可以说是众所周知,它就是一座宝库。
其次在国内,皇帝经常在圆明园居住和处理各项政务,而不是在紫禁城,可以说是整个大清帝国的心脏,还有皇帝对这座园林的感情。
毁坏它,可以从精神上打击皇帝,也可以使清政府不能马上赔偿,上面说了它是个宝库,千万不要想清政府就没钱,知道历史就知道,当时南方还在征压太平天国,好控制它,毁坏后皇帝命令北京城完全不设防,联军开进北京城,大炮架在正对紫禁城的城墙上,扬言不接受全部条约,就要炮轰紫禁城,无奈清政府签订了《北京条约》。
1.英、法两国政府给养不足、急于早日撤军脱身,担忧火烧皇宫可能使清廷陷入“无政府状态”,进而使联军找不到议和对象,无法及时撤退,为了自身的利益,故联军尽量避免进攻紫禁城;
2.英法联军进城时和清政府约定清军将安定门交给联军,联军承诺不对北京城进行破坏,士兵不大批入城;
3.联军非常清楚皇宫在中国权力体系中的象征性地位,希望能通过维护清政府,使其成为扩大在华权益的工具;
4.清廷在圆明园被焚后答应议和,是使皇宫幸免于灾难的重要条件。
1.13日至16日期间,额尔金与葛罗就惩罚清政府虐待俘虏的问题进行了磋商。
额尔金提出的两个重要报复措施是:其一,俘虏是在圆明园遭到伤害的,因而必须将该园“毁为平地”;其二,应由中国政府出钱,在天津建立纪念碑一座,用满文及英、法文等刻上清政府低头认罪的铭文,落成后清方须派出大臣护送死者尸体至天津参加该碑的揭碑仪式。
其中就突出了“报复措施”这一词汇。
2.英法联军用以威慑清帝、逼其议和并进一步控制清王朝的一种方式。
如日本学者稻叶君山说:“叶尔景(额尔金)斯时颇持积极主义,欲乘势更易清朝之皇统。
额尔金命令在北京全城张贴如下公告,宣示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目的:“任何人,哪怕地位再高,犯下欺诈和暴行以后,都不能逃脱责任和惩罚;圆明园将于18日被烧毁,作为对中国皇帝背信弃义的惩罚;只有清帝国政府应该对此负责,与暴行无关的百姓不必担心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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