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图书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
初中级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每年举行一次,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标准,统一证书。
考试分为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图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报考条件:
1.报考初级资格:(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在2002年底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当年7月正式毕业的高校在校本科生。
2.报考中级资格:(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历,从事出版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历,从事出版工作满一年。
(5)在2002年底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犯出版法规且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对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获得者的管理:
1.按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聘用。
(1)初级资格――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
(2)中级资格――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
2.已获资格应聘在职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不少于12天(或72小时)。
3.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
持证人每三年到指定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1)缓登一年的情形:①脱离出版专业技术岗位一年。
②有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
③不能按要求提供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证明。
(2)取消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情形:①脱离出版专业技术岗位两年以上。
②有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
4.吊销出版专业职业资格,收回资格证书,且两年内不准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情形:(1)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3)其他情形。
5.获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若因违反有关出版工作的规定而受到严重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取消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收回资格证书。
该类人员五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工作。
6.获得出版专业资格的人员,若因违法而受到刑事处罚,取消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收回资格证书。
该类人员永远不得从事出版工作。
图书信息管理系统设计是针对图书馆的业务范围及特点,设计了采购子系统、编目子系统、打印子系统、检索统计子系统、流通信息子系统以及系统维护子系统,这几个子系统包括了图书馆的主要业务工作,可以全面实现对图书馆的采购、编目、检索、统计和流通等业务的计算机管理。
系统采用智能导航式界面设计,在业务流程的实现方面更加注重智能化、规范化、流程化,极大地提高图书馆的管理效率及服务质量。
同时该系统和下面的:电子阅览室管理子系统、通道验证管理子系统、证卡打印子系统和OA办公子系统构成图书馆局部一卡通。
图书馆管理系统的工作流程非常简单,首先在电子标签内写入详细的图书资料信息,然后把电子标签粘贴在相应的图书资料上,当需要对图书资料进行借还、查找、盘点等操作时,读写器就会读取资料上电子标签的信息并将信息传送到服务器上,从而实现对图书资料的管理。
1.新书计划表。
2.审阅,经由审阅者评估新书内容,评估以专业学术性、内容创新性、 结构完整性、题材丰富性、是否符合出版方向等为评估的依据。
3.会议决定,公司内部开会讨论,由业务、营销、会计、编辑、行政等部门 依不同角度讨论决定是否出书。
4.投票,共同投票同意的新书计划则进入出版流程。
5.签约,签署合约。
6.定出书进度。
7.编辑,完成新书内容之后,则进行版面的编辑、校对、美编。
8.封面设计。
9.印务制作。
10.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