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纳税;计划生育。
1.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创造它的物质生产领域进行的分配。
初次分配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政府通过税收杠杆和法律法规进行调节和规范,一般不直接干预初次分配。
2.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是指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之间通过各种渠道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
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不直接参与物质生产的社会成员或集团,从参与初次分配的社会成员或集团那里获得收入。
再分配主要由政府调控机制起作用,政府进行必要的宏观管理和收入调节,是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正的基本机制。
3.第三次分配,慈善公益事业较为发达的国家,通过多种途径和多种方式的捐助活动,将一些人的财产直接或间接地转移到了另一些人手中,客观上起到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
第三次分配是人们自觉自愿的一种捐赠,它带来的影响不仅是经济的,而且还有社会与政治的,因而发挥了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无法替代的作用。
发展速度是以效益为前提的速度,是讲效果、讲质量,效益与速度相结合的速度。
没有效益的速度是无意义的速度,它既对经济增长没有好处,也不可能持久。
只有把经济增长建立在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基础上,增长才是有意义的,于促进生产力发展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