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9月,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成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领导小组与国家粮食储备局,负责国家粮食储备的管理工作。
国家粮食储备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由商业部代管。
1993年3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商业部、物资部,组建国内贸易部,原商业部粮食综合司、粮食购销司、粮食储运局、国家粮食储备局合并,组建新的国家粮食储备局。
每公斤粮食主要害虫不超过两头,害虫总数不超过十头。
我国粮食储备分为国家粮食储备和地方粮食储备,中央储备粮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来管理,粮权在国务院。
地方粮食储备一般由粮食局指定或者招标的国有企业来管理,粮权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国家粮食储备一般有两个职能:
1.计划经济,主要为了稳定物价,计算经济粮食价值等。
2.应对灾害,战争,等的紧急对应。
国家粮食储备库按所属性质不同,分为中央粮食储备库和地方粮食储备库。
按用途不同,分为收集库,中转库和储备库。
储备库规模根据国务院,中储粮及地方政府的需要和规划,分为大型库,中型库和小型库。
一般中型以上的库区除了存储粮食的仓库外还会有油库。
粮库主要储藏像玉米,小麦,稻谷等口粮,也会储藏一些棉花等经济作物。
储备库日常的工作就是保管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