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等招生批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近年积极推动各地开展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
截至2017年11月20日,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浙江、江苏、山东、福建、四川、山西、广西、湖北、江西、辽宁、广东、内蒙、重庆、贵州、河南、安徽、云南、西藏、新疆、湖南24个省取消第三批次本科,其中山西分二批A,B,C段,其余省份待定。
改革已经取得重要的积极成效,取消批次对减轻基础教育焦虑负担和高考焦虑具有重要深远的意义。
同时,上海、山东、海南、浙江、广东、辽宁、天津已将本科一二批合并为本科批,取得了积极成效;江西、湖南也将于2018年取消二本批次,本科招生不再划分高考录取批次,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就业公平公正。
2017年23个省份的改革已经取得重要成果,尤其是浙江的高考录取改革具有重要的推行价值。
国家支持全国各省份尽快取消所有批次,促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高考和高校更深层次的改革。
研究生是高等教育的一种学历,一般由拥有硕士点、博士点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开展,以研究生为最高学历,研究生毕业后,也可称研究生,含义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
在中国,研究生主要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通过拥有各高等院校举办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来进行招生,学制最少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在2017年以前主要是指在职研究生,主要通过十月联考、同等学历申硕、一月统招在职研究生等方式进行招生;从2017年起,双证在职研究生统一命名为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一同参加12月底的全国统考,划定相同分数线,毕业时同样获得双证。
招收与培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单位既有拥有硕士点和博士点的高等院校,也有相关科研机构。
考上一所好的大学重要。
大学:泛指实施高等教育的学校,指提供教学和研究条件和授权颁发学位的高等教育组织,包括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
大学的教学层次通常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研究生和本专科,其中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两个层次,本专科分为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教学方式主要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截至2015年5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84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553所,成人高等学校292所。
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五万名,每生每年八千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总数的百分之三,每生每年五千元。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五百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一千元。
国家助学贷款。
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八千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