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参保人医保卡挂失后或卡片损坏无法使用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医保证和损坏的医保卡到所属区医保分中心办理补(换)卡手续。
办理补卡手续后,原医保卡不能再进行解挂;办理换卡手续时应将原医保卡交回所属区医保分中心。
2、补换卡期间可只凭医保证或特病证在定点医疗机构。
3、办理补换卡手续后,可在10个工作日后到所属区医保分中心领取新卡。
4、若因参保单位、个人原因需重制、补换卡的,按有关规定成本费由个人承担;若因卡片质量或其它非人为因素需重制、补换卡的,将免费。
1.没有限制。
2.当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参保职工必须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会停止该卡的使用,交易记录打印完后,即可继续使用。
3.医保卡的使用方法: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或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另外,医保卡交易查询时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