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标准有以下三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三节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费用可以分为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具体如下:
1.生产成本:是构成产品实体、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