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标:通过教育活动所要达到什么样的发展目的,这是应当首先加以确立的。
目标的确立通常要依据儿童身心发展的实际水平,其发展的需要与可能性。
课程的内容:选择什么样的内容,丰富儿童哪些方面的经验,如何加以编排组织。
在选择确定课程内容时,一方面要依据教育目标,同时考虑幼儿年龄与发展特点、能力水平及其已有经验,还应适当注意知识的系统性,考虑其间的(逻辑)关系等,按一定规则合理组织起来。
方法的设计:不同的敦育目标和内容,适用于不同的方法,方法的选择设计还应考虑幼儿实际以及环境材料等条件,加以灵活选用,合理结构,没有固定不变普遍适用的方法。
第一,选材方面:
1.符合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兴趣;
2.贴近儿童生活,符合儿童现有经验;
3.设计内容具有挑战性,可使得儿童相应能力提高;
4.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和持续发展。
第二,目的方面:
1.符合儿童的认知水平;
2.体现各领域目标的准确性;
3.表述明确,重点突出,具有层次性。
第三,活动方面:
1.过程安排合理,活动环节逐步递进;
2.活动中体现师生互动,生生互动;
3.教师主导与幼儿主体有效结合。
所谓消退,指的是撤销促使某些不良行为的强化因素,从而减少这些行为的发生。
与阳性强化法一样,消退法依据的也是操作性条件反射原理。
注意问题:在采用消退法开始治疗时,儿童不良行为的发生频率和强度均可能明显增加,并会伴随一些情绪反应。
因此,对于有严重攻击行为、破坏行为或自虐行为的儿童,在采用消退法时应特别谨慎,或者不予采用。
适用范围:消退法常被用于治疗儿童的多种问题行为,如攻击行为、暴怒发作、多动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