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认证分两种:一种是电子注册备案表认证,一种是纸质版的学历认证。
1.电子注册备案表认证:针对的是2002年以后的所有国民教育序列认可的学历,都是可以进行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学历验证。
进入学信网,点击零散查询,输入证书编号、姓名、查询码,进行电子注册备案表认证。
2.纸质版的学历认证:针对的是2002年以前的学历,2002年以前的学历需要到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
认证需要准备的资料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认证申请表、认证费用。
学位补贴是选择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一般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申请学位补贴需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一、持有本市户籍证明。
二、暂住人口子女需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学生及其父母在深居住证;
2.父母持有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发放的《房屋租赁凭证》;
3.父母持有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
4.父母现居住地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符合本市规定的计划生育证明。
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并获取证书者。
护理学专业和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本科段除英语二之外,其他各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在70分及以上。
其他专业毕业生:本科段必考课程英语二除外,各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在70分及以上者。
通过本专业的外语课程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
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者。
申请学位的程序:个人提出申请 每年的6、7月份由个人向中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交参加学士学位的书面申请。
申请书内容包括报考专业、毕业时间、毕业证书号、课程平均分、专业外语课程考试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和学位外语成绩。
并写清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提交申请资料及办理报考手续。
参加考试,办好报考手续后,申请者参加每年10到11月份期间在大学进行的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
授予学位及领取学位证书,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通过者,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后,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考生接到学校通知后,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