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外原则是指高层领导应保留的处理例外事项的决定权和控制权,是与联能化原则紧密相连的。
高层领导把常规性的管理事务的权力分解给各职能部门,以能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决策重要问题,这并不是说就不再处理具体的事务。
在组织的管理过程中会出现两种“例外”,一是由于新情况的不断出现,则会产生某些职能部门原权限中未列入的事项; 二是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和下层人员之间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矛盾,而这些矛盾是不能自己解决的,这些例外情况就需要高层领导来直接处理。
可以说,例外原则是职能化原则的补充,排除例外原则就不能有效地建立职能化组织。
1.《管理学》,作者是美国学者斯蒂芬罗宾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可作为企业管理人员的在职学习和培训用书;
2.《营销管理》,作者是美国学者菲利普科特勒,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适合作为营销专家和管理人士的教科书,是一本营销工具书;
3.《人力资源管理》,作者美国学者加里德斯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包括人事测评与职业生涯管理等内容;
4.《战略》,作者北大教授刘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主攻战略管理、企业生命周期管理、领导艺术等;
5.《格鲁夫给经理人的第一课》,作者安迪格鲁夫,中信出版社,内容主要是中层经理人的实例教案,解释在企业组织架构中,经理人的作用;
6.《蓝海战略》,作者勒妮莫博涅,商务印书馆出版,本书为企业甩脱竞争提供了一套系统性的方法,如何重建市场边界、注重全局、超越现有需求、遵循合理的战略顺序、克服组织障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