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的应对经典措施:1、保护现场;2、报警;3、如果出现伤员,及时进行现场抢救或送医院;4、有危险的情况下,及时撤离;5、可能的情况下,注意控制事态发展;6、现场状态控制,如紧急疏散人群;7、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中国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具有如下的特点:一,引发突然性。
突发事件是事物内在矛盾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过程,是通过一定的契机诱发的,诱因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不易发现的隐蔽性,它以什么方式出现,在什么时候出现,是人们所无法把握的,这就是说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实际规模,具体态势和影响深度,是难以预测的。
二,目的明确性。
任何突发事件,都有明确的目的性和欲望性,因为人们选择和行为的目标,都是为了满足某种需要。
自然事件本身虽无目的性,但是在处理这类事件的过程中,人们的目的性也是十分明显的。
三,瞬间的聚众性。
任何一类突发事件,都必然要涉及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使其产生心理压力和变化,引起人们的关注和不安也属正常。
尤其是社会性的突发事件,多是由少数人操纵,通过宣传鼓动把一些群众卷到事件中来。
四,行为的破坏性。
不论什么性质和规模的突发事件,都必然不同程度地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政治、经济和精神上的破坏与损失。
五,状态的失衡性。
如果我们将社会的正常秩序看作是均衡状态的话,那么突发事件则使社会偏离正常发展轨道而出现了失衡。
由于事件的发生,会使人们生活处于不稳定状态,昔日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遭到了破坏,组织常规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已失去了作用,必须用特殊的手段才能奏效,整个组织处于混乱无序之中。
1.以人为本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人员救助优先。
制订现场处置方案应当优先考虑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救助,在实施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充分保障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生命安全,并注意保障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2.预防为主原则:预防是整个危机管理过程的第一阶段。
人们在对公共危机进行认真、全面和深刻研究发现,要战胜危机就必须把应对危机重点转到事前的主动防范,要在危机爆发前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制度准备、物资准备和技术准备。
在危机爆发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从容应对,避免危机扩大,防止危机升级和失控,减少危机造成的损失。
无数案例也已充分证明,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的转变是一次成功经验,大幅度提高了人们的公共应急管理能力;
3.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在应急法制建设中,我们特别强调危机预防和应急准备的重要性,坚决贯彻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