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人才供求的调节器,将社会对人才的需要与人才培养的连结起来;
2.对于任何一种教育制度而言,德育重于才育;对于任何一种考试制度而言,考德重于考才。
把学生的视野固定在“中考”与“高考“四 个字眼上,而对道德修养不加重视,当到处都是知识挂帅,那么这个本来以人文道德为基础的社会最终将会倒溃;
3.考试内容被人为地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一定程度上被固定,而不突出灵活应用。
考试的目的局限性,即教育的形式步骤都以考试为标准,即所谓的“应试观”。
考试最终服务于社会,当考试的一方的内容目的局限化,则其选拔的人才的视野,能力也是局限化的,最终结果导致社会发展受阻。
优点:
3.考试相对而言比较公平,是选拔人才的良好方法。
缺点:
1.考试容易导致学生思维固化,导致应试思想。
2.迫于有些家长对学习成绩的要求,学生为取得良好的考试成绩,会采取作弊等不正当方式以提高分数。
3.考试导致能力测试的片面性,使得家长和老师往往以学习成绩判断学生的优劣。
考试制度的最早渊源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期。
即使从狭义的科举出现的公元605年算起,至1905年停罢科举,科举制也在中国整整存在了1300年之久。
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察举和九品中正制,虽也含有考试,但是以推荐察举为主,而隋以后的科举则以考试为主。
这是中国古代选士制度的一大分界线。
隋炀帝大业三年诏令:文武有职事者,五品以上,宜依令十科举人。
并明确提出了十科举人的科目: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仪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意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才堪将略、膂力骁壮。
大业五年又将十科减为四科,分科考试选拔士人的旨意越来越明确。
在隋代开创的科举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唐代进一步完善了科举考试制度。
唐代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来源有生徒、乡贡。
生徒即当时在中央官学与地方官学上学的在校生。
只要在学校内考试合格,便可以直接参加朝廷尚书省主持的考试,也称为省试。